公开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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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我家的土地被队长强制收回是否合理 | ||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25-11-06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下农村土地承包的问题。我村的土地管理一直很混乱,经常变动土地。我们家本来最初划分土地时候有4人份土地,后来被村里收完了只剩下门口的一小块地,理由是去世和户口迁出的人土地就得收回(我母亲前两年去世,我和我哥的户口迁到成都市,父亲健在且户口也在)。但是我查阅相关土地管理办法了解到,去世后只要该户还有成员则不能收回土地。但是队长根据该法律法规,按照自己意愿管理土地,导致我村土地一直变来变去。所以想求助领导,我们家的土地被队长收回是否合理,我能不能要求队长把收回的土地归还于我家?万分感谢! | ||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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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办结日期 | |
| 回复内容 |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我家的土地被队长强制收回是否合理”一事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二轮承包前,将农村户籍迁到城镇户籍的,按当时的承包地管理政策,发包方可收回承包地;在二轮承包期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发包方不得无故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如你和你哥哥的情况属第一种的,发包方收回承包地符合政策;如你母亲过世后,发包方未经你户同意收回其承包地,你可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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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电话回复,公开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