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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自建房先建后批手续补办
来信人 赵** 来信日期 2026-05-27
信件内容 您好,因个人家庭原因,目前暂住亲戚家(地址:泸县喻寺镇桐远社区陈沱村五组)。了解此房为自建房(10年前修建),似乎未办理相应手续。请问: 1. 是否需要补办手续? 2. 如需要补办,可否提供负责人电话、补办手续指引(在什么平台线上递交、需要递交什么资料、审批时限等)。 参考法律法规: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 2.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21〕5号] 请勿电话联系。短信、邮箱或平台内答复即可。
受理情况
回复单位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办结日期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农村自建房先建后批手续补办”已收悉,部分业务涉及我局农村改革与宅基地管理科,具体事项可致电科室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30-3120249,谢谢!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