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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5年农业产业化贴息申报指南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贴息对象

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粮油生产的国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的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予以贴息。

()实体经营。农民合作社必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实体。

()带动能力强。农业企业带动基地农户500户以上,与基地农户实行订单收购。

()利益联结紧密。按照农业企业+基地+农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农民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运作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项目。

国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必须经头雁项目培育合格,并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颁发结业证书认定。

二、贴息范围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对农业企业的贴息范围主要是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农机具购置、烘干冷链物流建设、新建厂房以及盘活闲置猪场,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带动农户从事粮油 生产或养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等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对农民合作社贴息的范围主要是农机具购置、烘干冷链物流建设、农产品初加工以及三大主粮集约化育秧()设施、蔬菜大棚、猪牛羊圈舍等设施农业的固定资产贷款贴息。

()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农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从事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包括三大主粮、油菜、大豆生产及其初加工,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 流等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国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从事粮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包括三大主粮、油菜、大豆生产及其初加工。

三、申报渠道、流程及时限

(一)申报渠道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线上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s://sccexpress.tianfucredit.cn/

(二)申报流程贴息主体线上提供资料、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审定。

(三)申报时限425日前,区县完成县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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